拆違進行時|拆除違法建設 遏制私搭亂建
相關標簽: [!--togo.keyword--]
對違法建設“零容忍”! 合肥城管是這樣說的, 也是這樣做的。 近期, 有哪些違法建設被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一起來看看~ 01 拆除居民區(qū)內違建 11月30日,雙崗街道城市管理部門對百合園支巷內居民在院內自行搭建的兩處用于堆放雜物的違法建設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80平方米。
12月1日,大楊鎮(zhèn)城管部門將轄區(qū)內兩處業(yè)主依附墻體違法建設的彩鋼棚拆除,拆除面積約50平方米。
12月3日上午,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門聯合社區(qū)對亳州新村9棟、11棟的3處院內違法搭建進行助拆,這兩處違建均為業(yè)主在自家院內搭建的簡易結構房屋,用于日常生活和存放雜物,拆除面積共約60平方米。
02 拆除樓頂違建 12月1日,廬陽經開區(qū)(林店街道)城管部門對榮城南苑小區(qū)3樓平臺的違建簡易板房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30平方米。
03 拆除經營性違建
11月29日,杏花村街道城管部門組織人員對渦陽路兩家商戶在門外違法建設的大棚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50平方米。
04 拆除道路違建 11月29日下午,廬陽經開區(qū)(林店街道)城管部門,對菱湖路一處違建集裝箱進行吊移拆除,拆除面積約50平方米。
05 拆除廠區(qū)內違建 11月29日上午,廬陽經開區(qū)(林店街道)城管部門對連水路某廠區(qū)內違建倉庫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200平方米。 ▲違建倉庫拆除前 ▲違建倉庫拆除后
近日,在蜀山區(qū)南崗鎮(zhèn)城管大隊的多輪督促勸導下,位于大別山路與侯店路交口西南角某建設單位的超期工棚完成自拆,拆除面積約5000平方米。 據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解決工人日常住宿和生活,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周邊申報建設臨時工棚約60余間,該處工棚本應隨著工程結束拆除,但由于工地疏于管理,抑或存在僥幸心理,導致工棚一直未拆。10月起,城管隊員主動上門對接建設項目負責人,宣教相關政策法規(guī)、講清利弊,并下達《責令整改告知書》,督促其主動自拆;10月下旬,該項目負責人同意拆除;截至11月中下旬,該處超期工棚全部拆除完畢。
06 及時制止新增違建 12月3日下午,廬陽經開區(qū)(林店街道)城管部門執(zhí)法隊員在路面巡查時,發(fā)現連水路某學校北門施工人員正在進行違法建設,城管隊員立即上前勒令其停工,并對已建設部分予以拆除。
12月4日下午,廬陽經開區(qū)(林店街道)城管部門執(zhí)法隊員在日常巡查中發(fā)現,連水路與天河路一處企業(yè)利用廠區(qū)靠近鐵路便于隱蔽,正在搭建倉庫。城管隊員現場責令其停止建設,在對企業(yè)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講后,城管隊員現場督促廠方拆除違建,拆除面積共約600平方米。 ▲違建倉庫拆除中 ▲違建倉庫拆除后 責任編輯: 許召雨
|